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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教育局深入贯彻《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2-01-16      作者:吴增伟      内容来源:局办公室       访问量:       责任编辑:wuzengwei

全面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推进幼师队伍建设,大幅度提升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

一、落实意见的总体情况

1、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制定《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的若干意见》,编制《龙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颁布《龙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进一步确立了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和指导意见,为全市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时,建立构建城乡幼儿园网络系统的规划方案,计划3年内,在城区建设好龙泉市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水南中心幼儿园、南秦中心幼儿园、西街中心幼儿园。

2、加大投入改善环境。2700万元价格收购原新世纪幼儿园(民办),合并组建新的“龙泉市机关幼儿园”,形成18个教学班、540名在园幼儿的办园规模,成功创建省二级示范性幼儿园,并肩负起对全市幼儿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投资2000余万元,动工建设的实验幼儿园(省一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安仁镇中心幼儿园、住龙镇中心幼儿园、岩樟乡中心幼儿园、城北乡中心幼儿园已建成投入使用,还改建了塔石乡中心幼儿园和竹垟乡中心幼儿园,完成了《龙泉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园舍建设目标。

3.加强学前教育督导。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学前教育专项督查制度”,建议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相关督查评估指标体系,对各乡镇(街道)学前教育的事业发展、教育质量、经费投入、教师待遇保障等进行专项督查评估,并将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列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实绩考核目标。定期对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督查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

4.积极创建等级幼儿园。加强等级幼儿园建设,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政策倾斜,建立扶持民办幼儿园奖励政策。2011年机关幼儿园通过了省二级幼儿园评审,成为我市第一所省二级公办幼儿园,为学前教育的发展起到示范作用。新增省二级幼儿园1所,三级幼儿园10所。通过省等级幼儿园的创建活动,今年等级幼儿园的覆盖面达到《三年行动计划》的37.50%

5.师资建设成果明显安排10个事业幼儿园教育编制,通过公开招考完成,且安排了机关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工作,充实了我市幼儿教师的队伍。组织各类幼儿教师的培训活动,举行“龙泉市首届幼儿园园长论坛”,为广大园长、教师展示才华和相互学习提供平台。组织全市183名幼儿教师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辅导考试和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组织全市450多名教师参加《省编幼儿园课程指导》培训,组织500多名幼儿教师参加了浙江省“百人千场”名师团送教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幼儿园师资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70%以上,幼儿教师大专以上学率达到80%以上。

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了园长和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组织34位园长参加省级园长岗位培训,占园长岗位培训总数89.5%,组织85名幼儿教师参加了浙江省、丽水市骨干教师培训,转变了园长和教师的教育理念,很总体上提升了广大幼儿教师的业务素养。先后组织了乡镇分管幼教校长、各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117人次赴全国学前教育先进单位安吉县考和宁波市北仑区学习考察。

6.加强管理提升质量。出台《龙泉市幼儿园学年评估考核细则》,并于今年6月份,首次对城区50所幼儿园、乡镇准办园进行了幼儿园学年度考核评估。通过考核评估,评出了优秀幼儿园12所(城区8所、乡镇4所),良好幼儿园28所(城区17所、乡镇11所),并召开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对这些幼儿园进行了表扬奖励。还不定期对幼儿伙食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保障了幼儿园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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